退款政策
法律文件 · ptwhub.com
本政策规定为使用 ptwhub.com 服务而支付的款项的退还办法。本政策是公开要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要约第 14.2 条),适用于合同的两种模式:组织与个人。以大写字母开头的术语,其含义以要约第 1 节的规定为准。
1. 退款权利¶
客户有权在已付结算周期结束之前的任何时候解除合同,且无需说明理由:个人依据《俄罗斯联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32 条,组织依据《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 782 条。退款金额为已付款项扣除实际消耗的许可证数量对应的价值,以及服务方实际发生的费用。解除合同并不免除客户支付解除之前已提供服务费用的义务。
实际发生的费用尤其包括:支付系统与银行不可退还的手续费、为履行与该客户的合同而聘用的外部服务的报酬,以及应其单独订购而完成的工作的价值。
本政策不限制个人作为消费者的权利;发生分歧时适用法律规定。“Free trial”资费无需付费提供,因此不产生退款。
2. 如何提交申请¶
退款申请从个人账户提交,或者用个人账户中登记的电子邮箱发送邮件至 support@ptwhub.com。申请中须写明客户名称、付款凭证编号以及退款账户信息。
退款账户信息必须属于客户本人:不向第三方的账户或银行卡退款。若因客户所在国家的限制而无法退回原支付工具,则退至客户本人的其他账户信息,并由客户证明其归属。服务方有权索取证明付款事实及申请人权限的文件;审核期限自收到完整信息之日起计算。提交申请即表示客户确认未就同一笔款项通过银行或支付系统提出争议;若在退款支付后客户又从银行获得同一笔款项的补偿,应自收到之日起 10 个日历日内向服务方退还重复支付的款项。
申请及相关往来函件使用俄语或英语;个人可以使用其所用服务界面的语言提交申请。申请所附文件须附俄文或英文译文方予受理。
3. 金额如何计算¶
ptwhub 的计费单位是许可证,因此金额按已消耗的许可证计算,而不按已过去的天数计算:
许可证单价 = 套餐价格 ÷ 套餐数量
示例。已支付“Starter”资费:99 美元 100 张许可证,故许可证单价为 0.99 美元。已创建 40 张许可证,其价值为 39.60 美元,应退 59.40 美元,如有实际费用则再行扣除。计算中不对许可证单价取整;仅对最终退款金额取整——精确到美分,并按有利于客户的方向处理。
许可证自创建之时起即视为已消耗。在首位审批人签字之前撤销草稿,许可证退回余额(要约第 4.5 条),不计入已消耗数量。若结算周期内被撤销的草稿超过所创建许可证的 20 %,则在计算退款时,超出该 20 % 的部分所对应的被撤销草稿视为已消耗:处理这些草稿构成服务方实际发生的费用。本规则对每个套餐分别适用。
当多个套餐同时有效时(要约第 4.4 条),所创建的许可证从付款在先的套餐中扣减,退款按每个套餐分别计算。服务方应客户要求向其提供已消耗数量的计算结果——以服务操作日志导出件的形式;该日志数据是数量的主要凭据。
4. 期限与退款方式¶
申请自收到完整信息之日起 10 个日历日内审核完毕。退款自作出决定之日起 10 个日历日内办理。对于法律规定有更短期限的个人主张,按法律规定的期限办理。
退款按原付款方式办理——退回同一支付工具。付款方式见要约第 6.1 条。款项到账时间由客户银行的规则决定,不取决于服务方。
资费价格以美元表示。若付款与退款经由不同货币,则按退款操作当日银行或支付系统的汇率折算;汇率差额服务方不予补偿。若支付系统手续费已实际扣收且不退还服务方,则从退款金额中扣除;扣除数额在对申请的答复中载明。若无法退回付款时所用的支付工具而客户另行指定了账户信息,该笔转账产生的银行手续费由客户承担。
5. 全额退款、不作扣除¶
在下列情形下全额退款:
- 自动续费扣款未按要约第 7.3 条的规定事先通知,或者发生在客户关闭自动续费或删除支付工具之后;
- 发生重复扣款或错误扣款;
- 因服务方原因未提供已付费的访问权限;
- 客户在已付结算周期内未创建任何许可证,也未以其他方式使用服务,并在该周期结束前声明解除合同;
- 合同因不可抗力而终止(要约第 12.3 条)——就未使用部分而言。
6. 服务中断¶
服务方不保证服务无中断运行(要约第 11.1 条)。若因服务方原因,服务在一个结算周期内连续完全不可用超过 24 小时,且该情形经服务方系统数据或中断时记录的其他证据确认,客户有权要求按不可用时长延长该周期。无法延长时,改为支付金钱补偿,且不超过发生中断的该结算周期的价格(要约第 11.2 条)。
下列情形不计入不可用时长:服务方事先通知的计划维护;不可抗力(要约第 12 节);客户一侧的网络、设备或软件故障;第三方行为,包括非服务方意志所施加的访问限制。该主张应在发生中断的结算周期结束后 10 个日历日内提出。
7. 不予退还的部分¶
实际消耗的许可证数量对应的价值;提交申请之前已结束的结算周期的付款;应客户单独订购而完成并经其验收的配置与数据迁移工作的价值;银行因支付争议已向客户退还的款项;客户在本国自行缴纳的税费(要约第 4.2 条)。
因客户严重违反合同条件而由服务方主动终止合同时(要约第 10.4 条),未使用部分的价值在扣除服务方实际发生的费用后退还,其中包括为消除违约后果而发生的费用。服务方为遵守对其具有约束力的强制性法律要求(包括外汇法规与限制性措施)而停止或暂停提供服务的,向客户退还未使用部分的价值;不作其他支付。
本节的限制不适用于第 5 节所列情形,也不适用于依可适用法律不得加以限制的权利。
8. 分歧与联系方式¶
关于退款金额的分歧通过索赔程序解决(要约第 13 节);索赔的审理期限为自收到之日起 30 个日历日。
R. R. Khusnutdinov,依据俄罗斯法律登记的俄罗斯个体工商户,OGRNIP 322774600384202。退款申请——support@ptwhub.com。现行版本发布于 https://ptwhub.com/ru/legal/refund/。以俄文版本为准;与译文有出入时,以俄文版本为准。
第 3.0 版,2026 年 8 月 20 日。